当前位置:首页 > 西安车市 > 车市动向 > 有多可怕?借车给别人交通事故谁负责

有多可怕?借车给别人交通事故谁负责

  近日,一则关于“合肥环巢湖大道借朋友奥迪R8飙车酿惨剧”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其中,“车是借来的”被大多数人所关注。

  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会扯上一大摊子事。甚至还有的人说,借车给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让很多车主觉得冤枉。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借车的那些事儿。

借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让我们来拟定一个前提:

  A是车主,B借用A的车在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判定该机动车属责任方,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超出赔偿范围的部分,正是网上热议的重点。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车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哪些算过错?

  根据2012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定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借车

  总的来说,如果A在借车时事先知道某些隐患将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却仍然将车借给B,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A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B无力赔偿,法庭会判决A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A可以向B或其家属追讨垫付的赔偿金。

  尽管网上“车不外借”的呼声一片,但不好拒绝的情况也在所难免。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确保安全,避免事故,时间允许的话,也可以亲自开车带朋友出行。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大家出行平安,有平安才能再谈其他的一切。

责任编辑:楚晶晶
分享给好友:
更多 车市动向 文章>>
精彩活动